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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第 3 章

2026-07-08 作者: 橙子雨

【學長,你可能……就是個教科書式的抖s吧。】

趙清x深深記得,他當年在華盛頓大學念書的時候,某個在大三上學期就已經發了兩篇sci心理學論文的天才學弟曾經麵癱臉地這樣評價他。

趙清x非常不以為然。

怎麼能這樣憑空汙人清白呢?怎麼能說他是抖s呢?

他明明對sm那種事情,是完完全全冇有任何嗜好的好嗎?

現在也冇有。

完全不會想要去把程徹綁起來滴蠟燭,用小鞭子抽,或者其它各類醬醬釀釀的。

雖然,確實是經常生理性地升起想要逗他、弄哭他的笑欲望,但如果是因為疼痛而讓他哭泣,那還是算了吧,心臟要受不了的。

【但是學長,像你這樣情感上的抖s……就隻比物理抖s更抖而已吧?】

趙清x嚴詞反駁:“我並冇有很抖吧!”

而且話說回來,什麼又叫“情感上的抖s”?

他承認,他是稍微有點腦子不正常。

但作為一個在這個殘酷的世界順利長大的普通人類,誰私底下不有點小小的、無傷大雅的變態小癖好啊?

趙清x一直覺得,自己的“小癖好”其實也不算多過分。

充其量無非也就是喜歡在感情上小小地、並不過線地稍微、稍微欺負一下自己喜歡的人而已。

真的隻是“稍微”。

他底線分明,真正過分的事情從來不會做。

就算偶爾冷淡、反複無常,事後也絕對會加倍用禮物和各種甜蜜補償回來。至於故意和彆的帥哥美女多說兩句什麼的,反正回家之後也是絕對自覺不會有任何後續聯係。

不過就隻是……喜歡搞搞事情,看對方困擾委屈的臉而已。

不過隻是天生萌點有些歪而已。

怎麼就成抖s了?

【其實吧……現實生活中稍微作點的人也不是冇有,很多情況下,隻要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人肯配合,倒也冇什麼大問題。】

【但誰叫學長你這個人,偏偏個人條件有點好,這就比較麻煩了。】

【……】

【因為你想啊~就你這樣的,所以無論是誰跟你在一起,也免不了要有點患得患失的吧。可偏偏你又喜歡欺負人,這樣彆人本來壓力就大又要被你作踐、折磨,很容易負麵情緒積壓的。】

【這樣一來,一旦把控不住情緒爆炸,就隻有分手這一條路了。所以說吧,你這毛病說到底……還是得考慮改改,不然怕是一輩子都找不到對象哦?】

心理學大佬學弟的這麼一番肺腑之言,讓趙清x在二十五歲研究生畢業之後,認真地消停了很長一段時間。

因為他覺得,學弟說的有道理。

縱然他高富帥、條件優越又單純善良(?),可事實證明,天生有這種不搞事情不舒服斯基的破毛病,他確實跟誰也難以長久。

問題是,他倒是也想改。

但天性這玩意兒怎麼改?

如果能改,也不會有“江山易改本性難移”的說法了吧?

一度,趙清x自己也很絕望。

有時想想乾脆算了,不如就這麼背負著又渣又花的名號注孤生吧,也彆去禍害彆人了。

……

而如今,抱著程徹在床,自顧自心滿意足的趙清x簡直恨不得能趕緊的,從鳥不生蛋的南極科考站心理谘詢誌願隊把學弟給拽回來。

發短信、打電話、發視頻轟炸死那個麵癱臉――

日了狗的,誰呢說老子這性格不改一輩子找不到對象呢,老子就是死撐著一點冇改,這不是找著對象了嗎?!

還是完完全全的理想型。

特彆特彆好。真的,帥氣又成熟,癡情又賢惠,又乖又萌……根本就冇有缺點。冇有!

是那種……想跟他好好過一輩子的超級理想型。

每天把程徹抱在懷裡,他都像是小白兔太陽地裡抱著巨型大蘑菇一樣,滿心都是暖洋洋的滿足。

最重要的是,他們時至今日,已經成功交往了三個月!

三個月,程徹不僅冇離開他,而且冇有任何想要離開他的跡象!

“~~~”趙清x深深覺得,自己是真的運氣好。

逮到一個這麼傻的。

從高中就愛他愛得要死,十年過去了,還那麼死腦筋。

【學長啊,我冇有彆的意思,但你不會覺得像那樣的人、那樣的感情……稍微有點過於沉重了嗎?挺嚇人的啊?】

記得那是半年前,學弟正打算出發去南極。越洋電話裡,曾問過趙清x這樣的話。

是沉重,當然沉重。

趙清x也覺得程徹這人是沉重。

所以說了……

不是正好嗎?很棒啊!沉重的不是最好了嗎!

話說為什麼會有人害怕沉重?

真是奇了怪了,感情這東西,難道本來不就是越沉重越甜膩,越沉重越幸福嗎?

更彆說,就以他這種天生喜歡搞事情的神經病性格――不沉重的人跟他在一起,根本連半個月都撐不下去吧?

……

其它亂七八糟的事情,趙清x不知道、也不想管。

他唯一知道的就是,跟程徹在一起的這短短三個月,讓他體驗到了上半輩子從來冇有體驗過的開心和饗足。

所有一切曾經在小說上讀過、在電影上看到過的所謂珍惜、所謂滿足,所謂“有了他就好像有了全世界”,所有一切他一度以為隻是虛構、不存在、隻是誇張和妄想的情緒和感受,統統都被證明真實存在。

甚至幸福得……都有些恍惚的不真實感。

在冇和程徹重逢之前,趙清x曾經略悲觀地想過,也許在這個世界上的六七十億人裡,根本不會存在適合他的那個唯一。

畢竟他內裡是個腦殘。

而大家都喜歡高富帥,卻不喜歡那個高富帥同時是個腦殘。

所以這個世界上,大概也就隻有程徹這種傻傻的,一根筋,認死理,又笨的才不會嫌棄他。

“所以,我當年……是眼瞎嗎?”

趙清x最近,常常貨真價實地陷入懊悔。

怎麼都想不明白,高中時候的自己在搞什麼?

怎麼會冇發現的?!

明明那個時候這個人就在身邊,怎麼會完全冇發現的呢?

明明都是那麼沉重的一個人了――更應該很容易發現的,不是嗎?!

……

按說,趙清x不是個感情方麵非常遲鈍的人。

可不知道是怎麼了,高中的那幾年,真的就是從頭到尾隻拿程徹當一般哥們看待。

兩人從高一進校就開始同班。

程徹成績不好不壞,寡言低調,除了身材高挑之外冇有顯著優點,臉常年藏在黑框眼鏡下麵。

趙清x則與他天壤之彆。

身為校園風雲人物、籃球隊長,活潑開朗人緣上佳,天天與班上一幫小混混們稱兄道弟,成績卻又能永遠穩定在年級前十。

這樣豐富多彩又忙忙碌碌的生活裡,根本注意不到像程徹這種平凡至極的生物。

高一那年,兩人冇有任何交集。

直到高二才機緣巧合變得親近了起來,但趙清x也冇有太在意。畢竟他小弟很多,經常出門都是三五成群的,多個程徹少個程徹,對他來說不太有差彆。

在這樣普普通通的友情程度下,當然關於程徹暗戀他,或者說根本是在明戀他的事情,他真心半點都冇有覺察。

直到十年後重逢,趙清x才發現,高中的時候,大概就隻有他一個人不知道程徹喜歡他。

其他人都知道。

全班同學都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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